蓝鲸新闻10月15日讯(记者 石雨)保险公司机构监管和分类监管,继续推进。近日,蓝鲸新闻于业内了解到,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日前已向各金融监管局、各财险公司下发关于对《财产保险公司监管评级指标及评分规则(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函,要求相关意见建议于10月11日前书面反馈。
从具体内容来看,评级指标共从9个维度进行细化,并区分不同权重,对于今年初针对人身险公司下发的监管评级办法,同中有异。
业内专家分析指出,监管评级是监管机构动态管理保险机构的有效措施,对不同金融机构具有整体一致的监管思路,针对具体行业亦会在考核指标和权重方面有所差异来进行区分。
9大维度“审视”财险公司表现,监管调整、公司治理维度等占较高权重
从监管评级指标及评分规则具体内容来看,分别涵盖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和承保盈利、再保险、资金运用及资产负债、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其他风险、监管调整9个维度。
各维度下细分注明不同风险要点、指标名称、指标定义、指标分值与评分规则的具体内容。
依据权重情况来说,公司治理、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业务经营和承保盈利各自占据15%的评分权重,再保险、流动性风险、其他风险权重占比分别为5%,资金运用及资产负债、信息科技风险权重10%、监管调整则占据20%的评分权重。
在公司治理方面,主要围绕合规性与股权类两项风险要点进行评估,其中公司治理合规性评价得分指标分值占90分,得分评估参考《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监管评价表》;股权类指标则聚焦在前10大股东股权质押比例。
偿付能力和风险管理方面,偿付能力充足性、准备金管理、各类风险管理等被赋予不同的指标分值。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表现尤为关键,分别占据20分指标分值,各类风险管理情况依据各自的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职责分工、实施等表现进行打分。
业务经营与承保盈利方面聚焦在经营、准备金、成本、盈利等多个数据,其中多个数据与行业偏离度挂钩,比如以加权综合赔付率与行业偏离度为指标,对机构与行业表现进行综合性评估,并由此打分。此外,保费增速、手续费用率、业务管理费用率等数据,也均依据行业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值得一提的是,涉及服务实体类的多个数据被纳入评分细则,涵盖如绿色保险、科技保险、责任险、国内贸易信用保险、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比。
而在监管调整方面,对财险公司在各个方面的整改、治理表现进行打分,如未对已发现问题按要求如期完成整改等事项,将根据问题严重性质程度进行扣分。
关于保费增速的合理性、整体杠杆率、信用风险情况等内容,文件也纳入监管调整的具体内容中,通过细则的约束,推动行业稳健发展。
同时,文件还明确,对于公司治理存在严重缺陷,偿付能力不足,存在严重数据造假、掩盖风险的行为,存在重大违规关联交易问题;存在较大流动性风险以及单项评分要素得分较低的情况,最终监管评级均需在4级以下。
分类监管思路延续,根据财险特点设定专项类别
加强分级分类监管是当前保险业监管的重要趋势。早在2023年2月,监管即曾就《人身保险公司分类监管办法》征求意见;今年3月,形成《人身保险公司监管评级办法》,提出从公司治理、业务经营、资金运用、资产负债管理、偿付能力管理和其他方面六个维度对人身险公司进行风险监测和监管评级,并设“履行环境社会治理(ESG)责任情况”加分项。
对比人身险公司的监管评级项目来看,本次财险监管同中有异。“其中偿付和风险管理能力,业务经营与承保能力等指标考核高于人身险行业的分类比重,同时根据财产险行业自身特点,还设立了科技信息风险和再保险等专项类别”,万联证券投资顾问屈放向蓝鲸新闻分析,“监管的思路一致,但是针对具体行业会在考核指标和权重方面略有不同。”
不仅针对保险机构,数年间,金融业监管已对包括证券公司、保险资管公司、信托公司落地相关的分类评级监管规定。
“监管评级是监管机构动态管理金融机构的有效措施,其将合规监管与风险监管相结合,引导保险机构在发展业务的同时控制自身经营风险。目前监管评级已在诸多金融行业有效实施多年,实际效果显而易见”,屈放向蓝鲸新闻分析道。
“分类监管的实施,从监管资源来说,更有利于进行合理的监管资源的配置,进行有针对性、精细化的监管,提高监管的质效”,有金融分析师指出。
整体来说,梳理业内分析来看,“促发展”与“防风险”是监管指标的两大主要方向,也是新版“国十条”的核心要求。此次财险评级指标及评分规则的征求意见稿,背后也透露着这一监管逻辑。
“监管评级的出台不仅可以促使保险机构加强自身监管,使其有更为详细的发展参考细则,也有利于为购险者提供参考。督促行业规范经营,促进行业良性循环,才是保证行业长久健康发展的根本”,业内人士评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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