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海监管分局披露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公告显示,经查,郭世中、陈俊安在担任广西银海国民村镇银行东区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对该行贷款调查不审慎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北海监管分局决定对二人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5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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