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1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松原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因通过以贷收贷、以贷收息方式,掩盖贷款实际风险状况,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松原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张忠钰(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分行副行长)对吉林银行松原北方支行和吉林银行松原松北支行通过以贷收贷、以贷收息方式,掩盖贷款实际风险状况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监管警告。
此外,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原乾安支行因贷前调查失实,贷后管理失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松原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赵宏(时任吉林银行松原乾安支行行长)、辛星(时任吉林银行松原乾安支行行长)、王宏伟(时任吉林银行松原乾安支行行长)三人对吉林银行松原乾安支行贷前调查失实、贷后管理失职事项负有责任,均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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